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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管理局通知]从事这类行为将被严厉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29  作者:瓷都信息港  浏览次数:18079

一些无证食品小作坊潜伏在城乡角落里,原料和成品不检测,加工条件简陋,场所卫生差,成为影响公众食品安全的重大隐患。《江西省食品“四小”条例》规定,凡开办食品小作坊的,必须向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提出申请,依法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江西省食安办、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发布通告,严禁无证从事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活动。从2018年5月1日起,对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仍从事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活动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的食品小作坊一律关停取缔。通告特别强调,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加工白酒产品,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严禁各类小作坊用酒精勾兑生产加工白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景德镇市市场局将小作坊监管作为去年和今年的监管重点,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五到位”要求,扎实推进食品生产小作坊治理整顿,切实织密扎牢监管网络,全力消除监管盲区和真空地带。

市局已要求各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相关部门必须完成辖区内食品小作坊的清查和登记工作,同时,鼓励社会群众提供线索,对无证从事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统一举报投诉电话:12331。

(景德镇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杨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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