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细化管党治党责任,为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了“工作指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1月18日)
为贯彻十九大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从严治党问责制度,要常抓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党纪行为规范,加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力度,让问责落到实处。
常言道:“干部不合格、组织来召回”。“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占着位置不干事、拿着工资不出力”,这样的领导是万万不能用的,但又不同程度的存在。
回顾以往问责制度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还是一些领导政治理念弱化。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突出。
笔者认为,规范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规范化,要紧紧围绕“四风”、“八项规定”的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要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紧抓严明纪律、作风建设、预防腐败等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要求、评价办法、问责措施。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做到严肃处理,公开曝光,让“四风”问题无所遁形。
俗话说,好的制度需要落到实处,这还得靠稳扎稳打的执行力。只有严格执行《办法》,让制度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才能真正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使得政府的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作为领导干部,自己要带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注重抓好领导班子党风廉政教育。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注重利用工作检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检查督促,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特别是对正风肃纪和效能建设的检查做到经常化、常态化。
为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要加强问责制度的开展,要把问责制度落到实处。根据问责相关规定,明确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切实担负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责任,做全面从严的标榜,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合力。(来源:瓷都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