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乐平市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建设节约型政府、打造清正廉洁的机关为重点,政府采购坚持“只买对的,不买贵的”,严格采购预算关,按照需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进场采购关,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实施统一采购;严格标准审批关,按照《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执行采购;全年完成招标采购163次,采购金额3.28亿元,节约资金0.21亿元,节约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