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为了“层层压实责任”,把高速公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村,与村委会签订责任状。有村支书私下说:我们连高速公路都上不去,根本没有执法权,咋去管理呢?(12月18日中纪委网站)
从上面到基层,一级一级转发文件,安排任务、提出要求,最终归宿于乡镇或是村社,还美其名曰“层层落实”。为了让工作好开展,让下级听从安排,甚至层层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下面的人即使心有不快,也不得不被动“接招”。如此一来,“上不挨天,下不沾地”的单位几乎就处于“上传下达”的空转状态,与邮递员无异,而基层却成了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干部忙得疲于应对,真正印证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
不可否认,基层干部长期与群众打交道,基层工作经验丰富,无论是脱贫攻坚、基层党建、宣传教育等工作,有基层干部搭把手,确实要轻松得多,也利于发挥基层干部熟知民情的特长,把工作干得更牢更扎实。但基层单位也有自己的事,日常工作本已是人少事多、疲于奔波,如果上面再把一些“自己的事”压下来,基层干部必然很不痛快。
作为上级职能部门,对上面来的文件,可以直接往基层转发,督促基层去落实;自己手上的苦活,也可以通过文件、方案形式分解到基层,一旦形成了恶性循环,整天恐怕就成了制定、转发文件的“专业户”,有些不该基层干部经办、没权力办理的任务,也会强加于人。基层既没精力,也没能力干好,引来的只有批评之声。
在目前这种谁干事、谁负责的背景下,干得多反而错得多,只要把工作安排分摊下去,自己当“甩手掌柜”,反而不用担责,甚至出了问题“打板子”,也会打在基层干部身上,何乐而不为!但基层干部能干的事毕竟有限,事情来了推脱不掉,就只能应付、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本是“压责落实”的初衷,最终演变成“转嫁推责”行为,中间部门钻了“空子”,甚至干部多受了累,而工作质量也难以保证。
要改变这种打着“层层压实”名义的推责行为,首先要从干部的思想教育入手,增强干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基本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干好本职工作,少拿“责任状”压人。同时,应进一步厘清部门的职能职责,用制度为基层单位撑腰,让他们有勇气、有依据拒绝一些不属于他们的份外之事,保证足够的精力把手上的事干好干实。(来源:瓷都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