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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的期待:更多的数量与更干净的分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1-14  作者:瓷都信息港  浏览次数:368

  2011年,作为“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关于保障房的期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相对于2010年590万套的建设规模,2011年保障房建设目标惊人地再次达到飞跃性的1000万套。这个激动人心的数字从2010年末到今年年初,牵动了亿万人心,它的未来会拥有一个怎样命运,我们拭目以待。

  保障房:可以多一点

  2010年,保障房政策在近十年来首度被提上国家战略高度,无论中央还是地方,各级政府负责人均强调着力推进保障房建设。

  据统计,仅2010年1-9月,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520万套,占年度计划580万套的90%,截至目前,这部分保障房已经建成370万套。一般住房需要一年左右的建设周期,可以预见,2011年保障房将大量落成。

  更令人乐观的消息还在后面。2010年12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做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时表示,2011年保障房将开工1000万套,这也包括公租房、廉租房和棚户区改造。据悉,仅公租房一项,2011年全国计划开工400万套。

  这绝对是老百姓望眼欲穿的一份大礼单。

  建保障房真的“缺钱”吗?

  有资料显示,2009年全国住宅竣工面积5.96亿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竣工面积占比仅为6%,从2000年的26%下降了20个百分点;2009年房地产住宅开发投资2.56万亿,而经济适用房投资仅为1139亿,占比为4.4%,由2000年的16%下降了近12个百分点。总体上看,保障性住房建设在2000年前后达到高峰后,近十年来持续萎缩。

  不过,这一局面正在酝酿巨变。在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中央提出“逐步形成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分析人士指出,这一提法在中央文件中属于首次出现,分量很重,它暗含着我国住房体系的发展和改革方向。

  “保障房和商品房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近十年来由于保障房建设的缺失,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房价飞涨,以致中国经济被房地产所绑架,如果结构再不调整,下一个30年中国如何发展?民生如何保障?”信达证券地产分析师张冬峰表示。

  目前来看,我国的保障房数量仍然远不敷众,尤其是公租房建设尚未给夹心层带来太多实惠。

  对此,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表示,由于住房价值大,廉租房、公租房建设都需要大量的启动资金。

  资金匮乏诚然是保障房建设中的一道难题,但这并非难以解决的“国际性难题”。

  国家审计署的一纸通告发人深省。2010年11月17日,据国家审计署公布,按规定,各地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但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未达到上述要求。2007年-2009年,这些城市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

  对于资金捉襟见肘的保障房建设而言,这显然是一笔巨款。

  在保障房资金的开源上,2010年大力推进的“北京模式”对多省市或许是个借鉴。2010年北京在多宗地块尤其是一些地段较好的地块出让中,都配建了一定的保障房,以此来借助社会资金的力量建设保障房。

  事实证明,这些地块仍然是抢手货,比如2010年3月15日中信地产以52.4亿元夺得的地王大兴区亦庄住宅及商业项目(X1-1B)地块中,就含有大量的保障房。万科董事长王石 通过微博表示,住建部公布了建1000万套廉租房 公租房指标,万科将积极介入,预计2011年开工超过200万平方米。

  资金难题既然有化解之道,为什么保障性住房建设明显滞后呢?一位经济学家指出,在土地供给总量不足或有限的情况下,部分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使之倾向于优先供给商品住宅与商业地产用地,而最大限度地压缩保障房用地。

  据一家参与了保障房建设的开发商透露,保障房建设缓慢很大的原因就在于地方政府,因为如果保障房供地较多,地方政府既无法保证土地收益,同时又将面临房价下降的局面,进而拉低地方GDP以及房地产税费金额。

  正因如此,尽管2010年初国土部曾公布,在2010年全国住房供地计划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为2.45万公顷,但截至2010年11月份,全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1.34万公顷,只有预计供应的一半多。

  “治乱”进行时

  一边是积极购买保障房,一边却开着奔驰、宝马,在多个保障房小区,这样的现象屡见不鲜。与此同时,在许多保障房项目里,房屋出租现象十分严重。保障房“保障”的意义大打折扣。

  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2010年1-3月份,北京市共有8套保障房采取了“经转商”的措施,即将房屋产权由经济适用房改成商品房,而4月底短短3天,“经转商”激增至2530套。整个2010年,“经转商”的数量达14310套左右,相当于2010年10月份整个月的二手房住宅成交量。

  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业主恐慌性“经转商”主要还在于担心日后政策会发生变化,经适房出售将会受限制,也可能被国家低价回购。

  张月认为,经适房主要初衷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但现实是逐利成为主要目的,说明在经适房分配审核方面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在经适房管理的过程中,应更注重前端的分配环节。

  在保障房建设管理中,另一个突出的问题即是建筑质量,如近年来闹得沸沸扬扬的北京住总西三旗旗胜家园“墙脆脆”事件与明月湾“楼裂裂”事件。

  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山永介绍,由于保障房项目利润较低,一些企业面对建筑成本上涨等现状时,就通过偷工减料来节省成本,“这是行业潜规则”。

  这已引起最高层重视。中央明确要求,把住房保障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在保障房建设及分配的过程中出现的欺诈与不公问题,有望在未来得到解决。(记者 刘德炳)

  保障房建设进入井喷时代

  1000万套?当许多人听到这一数据时,似乎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其实,细心的人会发现这一数据背后有迹可寻。

  2010年10月,“十二五”规划建议如此表述说:“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

  字数虽然不多,但“强化”“加大”“加快”等词语,传递出“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将进一步提速的信号。

  201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11年工作时,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强化政府责任,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缓解群众在居住方面遇到的困难,逐步形成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

  与“十二五”规划建议相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对住房保障提出了具体、详细的要求,而且再次强调,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政府的责任。

  随之而来的有关部门年度工作会议,也都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2011年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的数量,将比2010年大幅度增加;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的监管力度,确保百姓住上放心房。

  财政部表示,2011年将大幅度增加财政资金投入,落实好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说:“2011年,保障房建设力度会进一步加大,让更多百姓的安居梦想变成现实。”

  一个重点:公租房担当主力军重任

  “十一五”期间,随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力度的逐步加大,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是,“夹心层”住房之困凸显。

  “夹心层”指的是部分游离于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之外的住房困难群体,主要包括一些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新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在高房价时代,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意义重大。一方面可以加大对“夹心层”的住房保障力度,另一方面有助于平衡供求关系,削弱房价上涨的基础。

  秦虹说:“在高房价的情况下,现在的保障房建设数量尽管比过去多,总体还是不足。特别是对‘夹心层’的保障力度,还远远不够。”

  解决“夹心层”的住房困难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当前,如果全部依靠扩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覆盖面,一方面财政无力承受,另一方面部分“夹心层”群体随着收入增长,几年后将具备通过市场解决住房的支付能力,对政府保障的需求是阶段性的,因此,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的有效途径。

  2010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大投入,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在部署2011年工作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说:“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解决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

  从“积极稳妥”“大力发展”“重点发展”和“积极发展”这些表述中,人们可以感受到,2011年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公共租赁住房必将成为主力军。

  一个行动:为保障房建设铺就“快车道”

  新年伊始,各地纷纷公布2011年加快保障房建设的计划与措施,为保障房建设铺就“快车道”。

  ——亮目标。上海计划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包括经适房500万平方米、动迁安置房800万平方米和公租房200万平方米;南昌市计划建设3253套公共租赁住房;陕西将新建廉租房5.54万套、公共租赁住房14.1万套、棚户区改造14万套、农村危房改造7万户。

  ——投资金。河南省政府将整合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投入约300亿元;西安正在争取成为利用住房公积金建设公共租赁房的试点城市,并拟拿出现有公积金结余资金的15%,用来建设公共租赁房;济南出台《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政府投资筹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市财政部门采取专项资金和以奖代补两种方式予以补助,专项资金按照筹建项目总预算投资额的30%予以安排。

  ——供土地。杭州市政府在城西塘北、庆隆、蒋村,城东牛田、三里亭等6个地块落实约171亩土地,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预计可建公共租赁住房约37万平方米,建成后可解决约6000户家庭的住房困难。

  ——严管理。上海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公共租赁房准入条件。根据规定,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常住人口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两年以上,并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

  海南保障房建设计划为91576套,海南省委、省政府要求6月底前确保50%开工建设,9月底前确保100%开工建设,12月底前确保20%以上竣工并投入使用。

  人们期待着,随着公共租赁住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大规模推进,“1000万套”这一数据尽快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房屋,让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半月谈网/记者 杜宇 韩洁)

  深圳保障房:能干净的分吗?

  在经过了12个月的初审、复审之后,1月4日,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结果正式对外公布,5000多名申请者通过了最终审核。然而,这份名单一经公布,立刻引发了深圳市民、网友和媒体的高度关注,一些网友甚至从中挑选出数十个“个别案例”,贴到网上供人围观。

  记者注意到,市民和网友对此轮终审结果的质疑集中在:终审名单里,为何会出现年收入很低但名下却有丰田车的终审合格者?为何有住在豪宅或已经居住着保障房的申请者?为何会有财产为“零”或“负资产”的申请者?

  此事再次引发人们对保障房分配公平的关注:到底谁来保障“保障房”分配过程的公开透明?

  保障房终审名单遭围观

  在网友挑选出来的“个别案例”中,记者看到,有一个申请编号为SL1010011000041号的申请人,其2008年年收入2500元、2009年年收入3920元,但该申请人却拥有注册车价14.18万元的丰田牌汽车1辆,同时还有总价约16万元的存款、理财产品、证券和商业保险。有市民质疑,如果年收入才两三千元,拿什么养车、炒股,又怎么买保险?记者发现,在终审名单中,这种家庭收入和资产与购买车辆注册价明显不匹配的还有不少人,这些申请者的收入信息是“没收入”或“低收入”,却拥有飞度、思域、别克等私家车。

  更令网友质疑的是,在终审合格名单中,有不少申请者的居住地址是均价2万元/平方米以上的“豪宅”。深圳当地一家媒体曾曝出以1元转让90万股权的印厂老总王某目前居住地址是“长城盛世”高档住宅小区,而当事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却解释为“借住朋友的房子”。此外,还有10余户申请者住在均价超过2.4万元/平方米的竹盛花园小区。“是不是住在豪宅的申请者都有富亲戚?恰好亲戚们都愿意无偿提供房子而不要租金?”网友对此评价道。

  有车有房者的申请引发争议,而部分居住在“桃源村”、“金地名津”等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申请者也遭到网友围观。《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规定:“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

  在终审名单中出现的财产信息显示为“零资产”或“负资产”的申请者同样引起网友的质疑:“如果申请者真是零资产、负资产,那这些人应该去民政部门申请特困户救济,他们肯定买不起保障性住房。”

  住建局:已经从严把关

  就网友的围观和质疑,1月7日下午,深圳市住房与建设局作出了回应,该局表示,申请人住豪宅却能通过终审的情况,街道办在初审及区建设局在复审时均已从严把关,目前的证据和材料显示,这些申请人均为借住。该局同时还解释说,目前公示的申请家庭的资产情况数据中未包括异地结算证券、理财数据和车辆价值等情况。

  对于市民质疑为何居住在保障性住房的申请者仍能通过终审,该局表示,租住在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如果成功申请,需要在签订协议前退出目前租住的保障性住房。

  该局还表示,对于弄虚作假的申请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法律政策,分别处以依法驳回申请、取消轮候资格、罚款等处罚,3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对于有关单位和个人为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该局透露,正对一些有较大嫌疑和明显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查证,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深圳市住建局还承诺,将对此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今后住房保障工作还将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安排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媒体代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舆论的阳光监督。

  谁来保障“保障”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保障房申请资格审核,深圳市采取了街道、区、市三级审核体系。在市级终审阶段,住建局还采用了联合性终审,即联合民政部门,并在公安、规划、国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税以及金融办、信息办、人民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助下,对申请家庭户籍、车辆、住房、保险、个税、存贷款、证券、残疾等级及优抚对象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这种“九查九核”不可谓不严格。

  然而,“越查越细,还是不断有新的漏洞冒出。”市住建局工作人员此前在接受采访时也无奈地表示,尽管不断加强审核,但仍然无法避免疏漏。

  对于保障性住房申请造假乱象频发的原因,深圳市都会城市研究院院长高海燕认为,首先在于财产信息搜证困难。“有些人在外地有房,或者将资产转移到父母名下等,这些在国外可以通过税收查证,但在国内还难以实现。”

  深圳市住房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蔼贫也认为,在目前审核人员不足、行政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保障房审查中有很多无法解决的现实问题。在他看来,资产评估是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不是普通公务员所能完成的。

  陈蔼贫还认为,保障房存在的巨大牟利空间也是造假现象不断的一个诱因。据了解,深圳的保障房是一个开放的市场,申购成功5年后可以买卖,在巨大牟利空间的驱使下,即使有“九查九核”这样严格的制度,也无法彻底杜绝部分申请者的弄虚作假行为。

  高海燕认为,违法成本低、法律风险小是造假泛滥的又一重要原因。目前出台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对申请保障性住房造假行为并无严厉的处罚规定,造假者一旦被发现,顶多被罚点款,或者一定年限内不能再申请保障性住房,但是一旦成功,收获的将是暴利。

  对此,陈蔼贫建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应与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尤其是要进行保障性住房的事后核查、抽查并严查,查出一个处罚一个,加大处罚力度,并且对作假者和涉及作假的公职人员一起处罚,公职人员发现渎职行为的一律开除公职。(中国青年报,记者 武欣中,通讯员 李洁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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