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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酒后骑摩托发生车祸 共饮人赔1.5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1-09  作者:瓷都信息港  浏览次数:450
  网络报道:去年12月31日下年2点左右,浮梁县臧湾乡马家村村民叶某骑轻便摩托车发生车祸,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12月31日傍晚,死者家属找到臧湾司法所要求协调赔偿。

  臧湾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司法所、派出所、相关村积极协调处理。~方面对死者家属进行安抚,一方面展开调查。经查,2010年12月31日12时左右,臧湾乡仓下村村民王某、马家村村民叶某等~起做事的8人和午项村杨某共9人在鹅湖某酒店吃饭喝酒。酒宴由臧湾乡仓下村村民王某提出,人员由其负责召集,由午项村杨某请客。席间,大家都喝了一些酒,其中,请客人因有事在1点左右提前离席。下午1点半左右大家散席,走了1里路到达放摩托车的地方,然后陆续离去。马家村村民叶某骑轻便摩托车途经午项村大堡三峡移民点发生车祸,在送往市医院抢救的途中死亡。经交警部门调查属酒后骑车人自己摔倒,是~起无责任人的车祸。臧湾司法所、臧湾派出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耐心细致地做各方的思想工作,到1月2日下午1点,最终达成协议。8名共饮人同意一次性补偿1.5万元给死者家属,其中请客人杨某6000元、召集人王某2167元,有一人支付1000元,其他人每人11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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