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发出《关于表彰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授予2013至2016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全省所有法院、也是全市市直单位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