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日前,记者从景德镇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办公室(下称市“两房办”)获悉,为了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落实保障住房准入、退出机制,市“两房办”经过深入调查,发现有7户通过摇号获得住房的住户存在骗购行为,并把这7户骗购户一一清退。
记者看到,市“两房办”主任王海景拿出清退骗购户的有关记录,在被清理的7户骗购户中,有的是在银行贷款42万元购买货运车一辆,有的是通过银行贷款买了店面,有的不但有商品房一套,还贷款购买了轿车。
王海景对记者说,住房是最大的民生问题,保障性住房是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而不是让有经济能力购房的“有钱人”也来享受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管理,包括准入机制与退出机制,政府将进行每年一次的住房保障资格年审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对于家庭收入及住房条件有了大的改善,不符合本地区所制定的保障条件的必须退出,由政府收回、收购。
记者了解到,自2008年以来,市“两房办”已经查出10多户骗购户,还将加大力度,把不符合条件的骗购户一一清退。王海景说,对于清退出来的房源,将提供给经适房轮后号的用户,并且每过两年,要对轮后号用户进行重新审核。
市“两房办”通过两种形式调查骗购户,一是经市民电话举报后进行调查,或接待群众来访接受市民举报,为此,市“两房办”设立了经适房、廉租房投诉电话接受举报。二是通过市各大银行查实“经适房”主的信贷记录,具体是把经济适用房房主的有关登记信息,发送到银行,通过银行内部系统查实某某是否在银行有无信贷记录,具体的内容是什么。
据统计,4年来,我市保障性住房达到7000多套,其中,经济适用房已建成3400多套,廉租住房建成3820套,为6500多户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困难人群,一年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400—1500多万元。
随着调查不断深入,市“两房办”时常接到市民投诉,反映某些基层组织存在瞒报、虚报低收入群众家庭收入、住房记录的情况。日前,某社区李姓居民来到市“两房办”反映,他父母留在一处43平方米的房,家中有五兄弟,人均约8.6平方米,但是未通过基层组织的初审条件。
在此,市“两房办”呼吁,基层组织对低收人家庭的初审,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把这件为民办的好事实事办好。
据悉,明年市“两房办”将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不断完善运行程序。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立项、土地划拨、开发建设等各个环节上,全面落实经济适用住房相关优惠政策,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使“居者有其屋”,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造福于最需要得到基本住房的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