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媒体报道了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拾回桥镇马新村党支部原书记周某贪污案。给人印象深刻的是周某违纪违法的理由竟然是“当村干部很辛苦,我们每个干部虚报十几亩粮食种植面积,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补贴一下”,让人啼笑皆非的同时,也引人深思。(中国纪检监察报9月26日)
纵观被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例,无论是身居高位的“老虎”,还是身处基层的“苍蝇”,大多数当事人都是因为价值取向错位,导致官风不正,最初的“为民服务”也沦落成“为人民币服务”。可以这么说,干部一旦有了“贼心”,势必会助长“贼胆”,手中权力就必然会成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诸如周某一类的村干部,虽然级别不高,但却是联系服务群众最紧密、最关键的“最后一公里”。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个别村干部把为老百姓办事看成是“苦差事”,时有抱怨。基层工作直接面对老百姓,工作繁琐复杂,要把基层工作干实干好压力自然不小,村干部有抱怨的声音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如果打着工作苦、工作累的旗号,大搞损公肥私、谋取私利之事,就注定是悲剧收场。现实中,有的干部,不做事、懒做事,却抱怨这儿、抱怨那儿,严重影响整个单位的工作风气;有的干部,工作不积极,搞歪门邪道却是一把好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一名干部,不要只顾头顶的光环,只重手中的权力,更要把组织和群众的信任铭记于心。努力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在其岗尽其责。党员干部要明白一个道理,群众既然可以“投你赞成票”,那么也可以“投你反对票”。干部是否一心为民办实事,群众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补足理想信念之钙,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与此同时,组织和纪检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用火眼金睛识别出有“贼心”之人,及时给“贼胆”泼水降温,发现问题要及时亮剑、坚决查处,绝不可姑息。(来源:瓷都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