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可谓成绩喜人。然而,越接近胜利就越不能麻痹大意。现如今,仍然存在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清、落实不够、追究不力的情况,对反腐形成了一定的阻力。因此,就需要各地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现如今,作为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之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已在全国范围内铺开。这项制度的设计无疑是从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同时发力。然而,再好的制度设计,也需要落实到位,方能发挥成效。如果仅仅停留在会议中,落实到文件上,再严的党风廉政“两个责任”也可能成为一种形式主义,让广大该负责的领导干部体会不到自己肩上重大责任,依然抱着只要管好自己就天下太平的“自保”心态,而不管他人的瓦上霜,结果必然导致履职不力,风气不正。
落实“两个责任”,根本在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敢于担当,就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能仅仅是洁身自好,而是既要管住自己,还要敢抓敢管,敢于动真碰硬,管住自己的人,种好自己的田。一段时间以来,在一些地方,领导干部不敢担当、责任不清、落实不够、追责不力不乏存在,这些都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具体体现,需要广大领导干部摒弃??
当前,我党面临“四大挑战”“四种危险”“四风问题”。在这样的环境下,各级党委更要清醒的认识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现实紧迫性,抓实主体惩治腐败,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抓实主体严明纪律,切实增强民主生活会效果,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真正从“全面领导责任”到“主体责任”的转变,将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上升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政治高度来对待,只有这样“两个责任”在落实上才会掷地有声。
无论如何,对于各级党委而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并紧紧抓住不放的重要工作。因此,唯有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做到履职到位,敢于出手,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进展和成效。(来源:瓷都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