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在上高县召开的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经验交流会上获悉,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合作社10800家,实有入社农户118146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1.47%,带动农户98万户。
近年来,江西省农业、财政等部门通力协作,为合作社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省财政连续两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合作社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基地、开展技术培训、实行品牌化经营;工商部门严格执行对合作社的“不收费、不年检、不罚款”等“三不”政策,通过开展“一社一标”活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商标富农之路;省农业、发改部门整合各类涉农项目,将涉农项目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全省金融机构发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余额13.4亿元,同比增长58.41%。
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江西省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布在各个产业及其服务环节,其中种植业占46.8%;养殖业占42.5%,从事产加销综合服务的合作社占61%。据统计,江西省50%的鲜活农产品由合作社提供,合作社已成为农产品销售的主力军。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制订实施统一的生产技术标准,组织广大社员进行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据了解,有3000多家合作社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1000多家合作社通过了农产品质量认证。合作社生产、加工、销售的无公害产品占全省无公害产品的60%以上。全省有500多家合作社拥有自主商标,部分还获得国家级、省级著名商标或知名品牌。由于合作社生产标准化程度高,实行品牌经营,极大提高了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已有3100余家合作社与超市或流通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产销关系,与超市签订供销协议的金额超过13亿元。
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的特色产业、优势产品,组织社员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有效促进了特色区域经济的发展,全省出现了大批柑橘村、茶叶村、辣椒村、红芽芋等专业村甚至专业乡,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业带、产业群。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市场营销,有效降低了经营各环节的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农民社员在盈余分配、股金分红、二次返利等方面直接增加了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