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正在全市蓬勃展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对城市综合实力的要求很高,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抓好创建活动是有效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各方面通力合作、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是成功开展创建工作的坚实基础。笔者认为,文明城市创建,必须有效推进。
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必须要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关键在于加强领导和落实责任。要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创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必须加强领导,加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动员,把群众满意和群众受益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围绕创建工作大局,做好宣传工作,要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增强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人人思创建、人人为创建、人人抓创建、大家共创建”的共创共享浓厚氛围,推进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必须广泛参与,抓好创建活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场“整体战”,需要各级各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参与,主动作为,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进一步提高全民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抓好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社会细胞”广泛参与、多层级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活动,丰富内容,完善载体,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扎实有效做好创建活动,形成整体推进的强大合力,努力推动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为全市创建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我市落实“打造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景德镇样本,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城市”的重要举措,事关全市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城市品牌形象,让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有力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任务的落实,以创建成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来源:景德镇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