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行为的监管,市食安办、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景德镇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七部门从8月起在我市联合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行动进一步明确了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以及第三方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落实了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区域为主、层级为辅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整治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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