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6]3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省第三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景教综字[2016]3号)精神,经学校和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推荐,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决定张勋达等12位中小学教师为我市推荐申报省级学科带头人候选人、金丽珍等25位中小学教师为我市推荐申报省级骨干教师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2016年5月20日17点之前向市教育局监察室或综合教育科反映,联系电话:8576301(监察室)、8576291(综合教育科)。
附件1:申报江西省第三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人选汇总表
附件2: 申报江西省第三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人选汇总表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