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电教馆(站)、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装备站《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教育装备安全大排查的通知》(赣教装字[2016]20号)文件要求,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立即开展对教育装备安全大排查,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教育装备安全大排查工作,确保中小学教育装备安全使用,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县(市、区)电教馆(站)、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装备安全大排查工作,时刻把安全问题摆在首位。各县(市、区)电教馆(站)要认真组织所辖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严肃整改工作,并对学校进行复查,按照安全隐患台账逐一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市直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安全自查,进一步排查教育装备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
二、排查内容
根据自身的教育装备情况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在对教育装备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重点场所重点设备的安全使用进行重点排查。
全面排查的内容和重点排查的内容见附件。
三、排查方法
1.学校自查。2016年12月6日前,学校开展安全自查,排查教育装备安全隐患并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县(市、区)学校的自查工作由各县(市、区)电教馆(站)组织实施。
2.市级复查。2016年12月15日左右,我站将在各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市直各学校进行复查,各县(市、区)电教馆(站)负责对所辖学校进行复查,我站将依据各县(市、区)排查整改情况对县(市、区)学校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汇总情况,及时上报
各县(市、区)电教站、市直各学校,将本地本校教育装备安全排查及整改情况,形成文字材料(电子稿),于12月10日前报到市教育技术装备站,联系人:许昂,电话:0798--8575151,电子邮箱:1427321025@qq.com。
附件: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教育装备安全大排查的通知
附件请加景德镇市电教装备QQ群28653732到群共享下载。
景德镇市教育技术装备站
2016年12月1日
抄 报:江西省教育技术装备站 |
景德镇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