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4日景德镇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景德镇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汪毓华辞去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