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昨日,乐平男子程先生反映,他在上饶购买了6000元烟花爆竹,但在运国家的路上“无故”被扣,“派出所承认我买得合法,运得不合法,我想问是否要罚款,烟花爆竹应不应被扣”。律师表示,警方所为乃有据可依。
据程先生介绍,12月18日傍晚,他与几位老乡一同在上饶购买了6000元烟花爆竹。本来是准备运回家自己留着用的,但不想路上被当地烟花稽查大队拦截,随后又被带往派出所。派出所民警称,尽管购买烟花合法,但烟花爆竹运输需要证件。故要罚款一万元,并没收所买烟花爆竹。
程先生说,无运输证如果需要罚款我立刻上交,“我想知道我们合法购买的烟花爆竹是不是要被扣”。
就此事,景之元律师事务所曾朝阳律师表示,烟花爆竹属于特殊行业,生产、运输、使用都必须要遵循规定,程先生无运输证件被扣是理所应当,被罚款及没收烟花爆竹也是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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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