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5年的努力,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80多个驻外使领馆建立起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初步实现了“全国一盘棋、内外一张网”。(8月24日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近年来,随着我国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及外交上的不断努力,在海外追逃上可以越来越广泛地借助国际反腐网络,对外逃贪官进行有力的打击。通过“猎狐行动”“天网行动”“百色红通”等境外追逃专项行动,打响在全球范围内缉拿贪官的战斗,通过多年的努力,一些潜逃国外多年的贪官污吏被绳之以法,这极大地震撼国内的一些官员以及一些国企老总,断了他们贪污逃亡海外的念想。
在5年的时间里,通过在内实行严厉的预防约束机制,在外加大追逃力度的内外并举的威力下,贪官外逃得到了有效遏制。对内,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要求报告境外存款和投资情况。同时,深入治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证照问题,发现违规办证持证和违规出入境等问题4.96万人次,对3.46万人严肃问责。对外,通过“天网”行动先后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3246人,其中原国家工作人员597人,追回赃款93.5亿元人民币。就是在这样强大震慑效应下,使得外逃人数存量大幅减少,增量得到有效遏制。这些都有力地说明,追逃追赃工作逐步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有力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一环。
可以说,海外追逃取得的这些成果来源于国际间日益紧密的合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履行大国责任,主动参与并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多边合作方面,仅2016年,就参与15个全球与区域多边机制,主办8场、参加13场国际会议,推动追逃追赃等我方重点关切写入5份全球重要多边机制成果文件。双边合作方面,与70个国家缔结引渡条约、司法协助条约、资产返还与分享协定共108项。截至2016年12月,同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反腐败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试问,在这样的强大国际合作下,外逃分子还有何容身之地?
海外追逃是一项长期工程,做好了可为我国反腐事业注入了新的动力,但同时也是一种压力。为此,需要继续始终不渝坚持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这个总基调,持之以恒,砥砺前行,坚决与腐败分子斗争,进一步扫清现代化事业道路上的障碍,为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而不懈努力,也为国际反腐做出新的表率。(来源:瓷都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