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景德镇市十一届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任命王学民同志为政协景德镇市十一届委员会副秘书长;
任命金志敏同志为政协景德镇市十一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徐新华同志为政协景德镇市十一届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副主任(正县);
免去曹均安同志政协景德镇市十一届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翊民同志政协景德镇市十一届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