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编发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编写典型案例剖析材料、制作播放警示教育片……今年以来,安徽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不断提升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努力构筑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防线。(8月9日 中纪委网站)
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把落马官员的忏悔录作为“反面教材”,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熏陶感染,是保护干部的现实需要。痛彻心扉的悔悟、感人肺腑的劝告、难以承受的悲剧代价,充分反映了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能够让受教育干部有所反思、警示,引以为戒,进一步筑牢拒腐的思想防线,远离腐败的“泥潭”。
同正面理论说教、书面文字学习不同,忏悔案例形象生动,有故事情节,有专家分析,能得到感观上的强烈刺激,选择作为教育素材,其效果自然更能立竿见影。然而,有的干部在学习过程中走马观花,以旁观者心态居之,热衷看 “吸睛”的腐败情节,故意忽略最后的教育警示、反思总结。
很明显,警示教育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如果只是组织者“一头热”,而接受者被动应对、冷脸相迎,教育效果也就打了“水漂”,沦为一种形式主义,难以达到警示、教育的预期效果,起不到预防腐败的作用。
为此,广大党员干部需调整心态,接受警示教育做到人到心到,形神合一,认真体会贪官堕落的根源,分析原因,找出筑牢防线的办法,努力将自己摆进去,增强预防腐败的能力水平和思想意识。而不是把警示片当电影看,只注重情节,见识贪腐经验,把别人的事故当故事,丝毫未理解党和组织的良苦用心。
当然,开展警示教育也应做到常态化而不泛滥化,多元化但不形式化,真正让警示效果入脑入心,增强广大干部对权力的敬畏,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自醒、自警、自重”。对接受教育态度不正、心神不定的人,应该适时批评纠正,对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干部,应当进行处分问责,形成震慑,维护警示教育的严肃性。只有警示教育经常开展,干部自觉配合,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才能真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来源:瓷都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