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十多年来,每一项重大制度的改革实质上都可以归结为重新认识和调整权利义务关系、加大平等保护公民自由和权利的力度。中国的社会发展和法治发展的进程就是公民权利要求和权利意识不断增长的过程,是公民权利平等保护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的过程。
笔者认为:回顾以往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部门为树立权利本位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增强平等地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的意识,摆正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反对官本位和长官意志。一直都在努力寻求创新,如:不断加大依法治国理念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扩大法治宣传领域,都是为了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需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
笔者认为: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从中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出发,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时代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本质和精神实质及基本规律,系统地反映符合中国国情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方向的核心观念、基本信念和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与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根本判断标准,来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明的发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中国的依法治国与法制建设实践已经也必须进一步坚持这一方向。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华民族繁荣富强的必由之路。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是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建设有中国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历史过程中逐步提出、发展和完善的。它既是以社会主义制度为根本前提的,同时又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来源:瓷都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