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打“老赖”
瓷都信息港讯(朱保精)为进一步惩治老赖行为,树立司法权威,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6月29日,乐平法院调集警力,冒着大雨,在当事人的积极协助下,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开展精准执行活动。
2015年8月,被执行人夏某骑电动三轮车沿乐德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浯口镇西湖桥地段时与刘某发生碰撞,后经乐平公安交警大队认定,夏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刘某被送往医院治疗,花费13000余元,并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因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故刘某向乐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乐平法院经审理于2016年7月13日作出判决,要求夏某赔偿刘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0160.75元。
判决生效后,夏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此刘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后,乐平法院通过司法查控系统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夏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其房屋却装修漂亮,承办法官认为其应该具备履行能力,于是组织警力,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并对其释法解惑,阐明道理,告知其不履行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迫于拘留的压力,被执行人夏某与刘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了2万元。
该院通过本次精准执行活动,让“老赖”感受到了法律的震慑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