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分类 房屋 服务 商城 数码 家电 知道 百科 健康 旅游 景点 攻略 家居 装修 建材 瓷都文学
图库 黄页 陶瓷 便民 招聘 职位 人才 亲子 新生儿 教育 美食 小吃 菜谱 婚嫁 摄影 婚礼 陶瓷集市
影讯 视频 电影 记载 天气 15天 30天 论坛 爆料 自拍 火车 飞机 长途 信息 二手 交友 同城游
当前位置: 首页 » 亲子频道 » 怀孕期 » 孕期检查 » 正文

高龄孕妇必须做产前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1-13  作者:瓷都信息港  浏览次数:526

年龄超过35岁的孕妇需要进行产前诊断,这是刚刚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的明确规定。记者从北京市妇产医院了解到,现在30岁以上的大龄产妇越来越多。

  据北京市妇产医院产科江护士长介绍,人们生孩子的时间大大推延。“以前我们这儿的孕妇年龄大多在24岁至26岁之间,”她说,“但现在30岁左右的最多。”而35岁以上的高龄产妇人数也在逐年上升,“对于这样的产妇我们都会建议她们做特殊检查。”江医生所指的特殊检查就是“羊水穿刺”,“因为高龄产妇的胎儿畸形、愚型几率比较高”。

  已有专家统计,我国每年有2.5万至3万的先天愚型儿出生。在一般人群中,这类先天疾病的发生率为1‰,而35岁以上女性生育这类婴儿的可能性为1%至2%,而44岁以上的孕妇生下此类孩子的概率可达1/44。

  因此,在最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的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孕妇均需要进行产前诊断:羊水过多或过少者、胎儿发育异常或胎儿有可能畸形者、怀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者、有遗传病家族病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者、年龄超过35周岁者。

 

 
 
[ 亲子频道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亲子频道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人才网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Powered by ZZZM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