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分类 房屋 服务 商城 数码 家电 知道 百科 健康 旅游 景点 攻略 家居 装修 建材 瓷都文学
图库 黄页 陶瓷 便民 招聘 职位 人才 亲子 新生儿 教育 美食 小吃 菜谱 婚嫁 摄影 婚礼 陶瓷集市
影讯 视频 电影 记载 天气 15天 30天 论坛 爆料 自拍 火车 飞机 长途 信息 二手 交友 同城游
当前位置: 首页 » 亲子频道 » 怀孕期 » 孕期检查 » 正文

孕早期不宜多次做超声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1-13  作者:瓷都信息港  浏览次数:597

网友:我怀孕后的前5个月内一共做了5次B超,其中第二个月由于阴道流血做了两次,请问B超做多了对胎儿有影响吗?

  专家:用于医学诊断的超声都是低强度的,对孕妇和胎儿基本没有危害和副作用,所以孕期B超并无严格的次数限制。但由于妊娠早期胚胎处于致畸敏感期,妊娠前3个月内不宜多次做超声检查。

  一般在孕期里要做四次B超,分别是在怀孕早期(孕10周左右)、怀孕中期(孕20周左右)、怀孕晚期(孕37周左右)及分娩前。孕早期B超检查,可较准确地估计胎龄,判断是宫内孕还是宫外孕,是单胎还是多胎,明确有无合并子宫畸形等;中期B超检查主要用于筛查胎儿畸形,同时还可以观察胎盘和羊水的情况;晚期B超可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及胎盘和羊水性状。分娩前超声检查可了解胎位是否正常,预测胎儿体重,确定胎盘、脐带的位置和羊水的多少。但并不是说只能做这四次,如果在妊娠期发现有异常情况,如怀疑胎儿畸形、胎儿发育过大或过小、水过多或过少、胎盘异常、妊娠过期等,都需随时做B超检查。这位孕妇在怀孕第二个月时做的两次B超是出于保胎的考虑,必不可少。建议孕妇以后产前检查听取专业医生意见。

 
 
[ 亲子频道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亲子频道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人才网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Powered by ZZZM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