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西省2016年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景德镇市旅游市场实际,市旅发委决定联合各县(市、区)旅发委(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下半年旺季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执法检查。8月10-11日,执法检查督导组长、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黄萌带队;副组长、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吴玉亮;昌江片区组长、昌江区旅发委副主任周敏华等督导检查人员对昌江区内6家旅行社进行了检查。这6家旅行社分别为:景德镇中国国际旅行社、中国旅行社、紫晶国际旅行社、运通国际旅行社、旅游百事通、招商旅行社。
本次检查重点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检查是否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以及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4版)的使用情况、旅行社责任保险购买情况、旅行社未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未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的行为等。
在检查中,昌江区内绝大多数旅行社对于新版合同的使用、旅客意外险的购买情况、制度上墙等都做到了规范到位。但是在现场督导组长、黄萌所长对于旅行社用车合同一车一确认的情况、两家旅行社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等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运通国际旅行社私自使用电子合同给予了口头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检查,不仅提升了旅行社对《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深刻认识,更加深了旅行社在营业过程中的规范性,为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保障了游客在旅游中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