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拒付余款,酒店告上法院
婚宴合同上写得明明白白,宴席时间为晚上6:30-9:00,可当晚8点刚过,服务员就开始收盘,部分客人也因此提前离场,令喜庆的气氛大打折扣。为此,新郎李华拒付余下的1.5万元餐饮费,酒店可不答应,在派出所调解未果后,诉至白下区法院。
服务员提前收盘,客人起身离席
去年11月,准新郎李华将人生的婚庆大典定在了南京某星级酒店,时间为今年1月10日18:30-21:00,预计21桌,婚宴的价格也真不便宜--2399元/桌。此后,他向酒店交纳了4万元定金。
婚礼当天,由于部分客人来得较迟,宴席推后了半小时,于晚上7点左右正式开始。李华两口子之前与婚庆公司沟通,在整场婚宴中精心设计了不少互动环节,宾客们边吃边玩,气氛好得很。不知不觉中,1个小时过去了。8点左右,这时,菜肴基本上完了,酒店服务员见客人吃得差不多了,就上前收盘子。而一些客人以为婚宴即将结束,便起身与新人告别。李华小夫妻有点傻眼,因为按照原计划,接下来还有好几个小节目呢!
新郎拒付余款 酒店打官司维权
客人越走越多,席位也越来越空,新郎新娘只好赶去送客,现场的气氛自然大打折扣。婚宴结束后,酒店方面找李华结账,李华正是一肚子怨气:“一辈子就结这么一次婚,让你们给搅冷场了,这口气谁能咽得下!”他明确地告诉酒店,拒付余下的1.5万元餐饮费。
这晚,双方闹得很不愉快,报警后,民警现场进行了调解。酒店经理提议,可以免掉一桌餐费(2399元)作补偿,李华没有同意,因为对方不到位的服务已严重影响了婚宴原本喜庆的气氛。几天后,派出所再次组织双方调解,仍然未果。之后,酒店将李华告到白下区法院,理由是他违反了合同约定。
提到《婚宴合同》,李华刚好有话要说:“你看,合同开篇的第一句话,就是‘为新人提供一场无与伦比的浪漫婚礼’,这是合同的目的,酒店并没有实现,到底是谁在违约?”他同时向法院提交了婚礼录像,作为还原争议现场的证据,当中录有客人未走时服务员收盘的画面。
对此,酒店的代理人回应道:“这是正常的上菜,吃完的盘子正常收走。”酒店称,他们是8点半左右开始收盘的,当时已有客人自行离开,并不是服务员提前收盘导致客人提前离席,“同样在这盘录像中,我们看到,新郎新娘送客时,客人表现出很满意的神态,酒店不存在服务瑕疵”。
法院一审:酒店服务存在瑕疵,补偿新人3000元
法院认为,《婚宴合同》合法有效。双方约定的婚宴时间为18:30-21:00,但根据接处警记录以及录音、录像等证据,可以证实酒店服务员在婚宴尚未完全结束时即开始撤盘,其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服务上存在一定的瑕疵。考虑到李华举办的是婚宴,影响可能无法弥补,故酒店应当给予李华适当的经济补偿,法院酌定为3000元,该款从李华未支付的价款中直接扣除。综上,法院一审判决李华支付酒店餐饮费1.2万元。